最新通過的CBAM執行期程,分為以下階段:
● 2023年10月1日起:CBAM上路試行,僅要求進口商提交碳排放相關數據,尚不需繳納費用。
● 2026年1月1日:過渡期結束,實施付費制的CBAM。初期僅涵蓋五大高碳排產業,視情況評估是否擴大;EU ETS免費配額開始逐步削減。
● 2027年底前:歐盟執委會對CBAM進行全面評估,包含氣候變遷國際協議的進展、對開發中國家進口到歐盟的影響(尤其是低度開發國家)。
● 2034年:EU ETS免費配額全部取消,CBAM全面實行、擴及其他產業。
2023年7月13日,歐委會税務總司下的CBAM委員會投票通過了“碳邊境調整機制(CBAM)的過渡期報告細則”的修訂版。
1、CBAM報告信息綜述
2、CBAM申報機構、申報材料提交、CBAM證書採購與履約
3、碳排放量計算
4、注意要點。
儘管CBAM過渡期間,對台灣產業影響可能不大,各貿易大國已開始評估、研擬類似的「碳關稅」作法。台灣以出口導向為主,碳稅無疑是企業額外增加的成本。
CBAM細則過渡期的核算方法,覆蓋了6類產品,下涉幾十個税則號。“細則”首先把這幾十個税則號分成了一些產品“大類”(aggregated goods categories)CBAM的細則非常複雜,如何申報成為企業繳納憑證費用多寡,CBAM不是繳納費用而已,牽涉到企業間的談判,如何證明自身排放量真實性與減排數據真實性,各企業主務必要重視。加入會員即可提出咨詢、寫入提報報告...為企業減下買憑證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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